清水之风小说文学网>灵异>我在古代当团宠 小说 > 第二百四十四章 离愁别绪
    她的心却是雷打不动的五天一封,然后内容却越来越多。恨不能把凤凰庄每日的变化都说给他听。既是为他打造的城,自是要让他知晓这里发生的日新月异。

    逢年过节,他总会给她捎来礼物。她觉得北地那种荒凉的地方,是不可能采买到好东西的,像是南海的珍珠,东海的珊瑚,西南的翡翠,西北的和田玉等等,只怕都是他令人搜集买来的。

    只有动物的皮子才是北地富有的,还极有可能是他猎来的。

    宜县这边的气候较比着北地来说,暖和的太多,所以皮子基本用不上。

    她闲下来的时候就琢磨着用皮子给他做各种装备,针线练了三年,不说顶顶好,但也能拿得出手了。因为年纪小,大件做不出,做个坎肩、护膝、手套之类的还是得心应手的。

    如今更是长本事了,年前还做了双虎皮靴子出来,就是不知他会否穿在脚上了。

    她也知道,所有这些东西,他都是不缺的,他那个首富的爹以及将门的娘自然会给他准备的足足的。但总归是自己的一片心意,否则,拿了他那么多好东西,都会觉得烫手了。

    说到岳氏,已经来了凤凰城三个年头,居然真就在这边呆住了。她对开铺子赚银子这种事不感兴趣,而是迷上了民兵营。

    服民兵役是有年限的,一般是两年。两年后退役,再招新的人来。

    周承颐走之前,一直都是他和周老侯爷负责民兵营的训练。两人走了之后,岳氏便揽了过来。因为还有卫铁在这里坐镇,倒也不用担心出什么乱子。

    卫铁作为周鑫调教出来的四大管事之一,掌管的是人事,并且在训练人上很有一套。像周承颐身边的明卫暗卫都是卫铁训练出来的。所以,民兵营交给他训练自然是万无一失。

    明昭也一直认为岳氏是去打酱油的,直到无意中去了民兵训练营一次,才知道这岳氏是个有真本事的。不但一杆长枪耍的出神入化,就是在排兵布阵上,也是令人刮目相看。

    把岳氏困于内宅真是太可惜了。这也是这个时代的悲剧,女子不允许抛头露面,以至于埋没了很多的人才。

    相比较起来,无论是岳氏还是青云先生,她们都还是幸运的,如今都在做着自己想做的事。

    不知不觉间,凤凰城已经变成了一座相对开放的城市,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吧!

    十六这天,明昭早早的起身,早饭都顾不上吃,就想赶回凤凰庄。

    隗氏从厨房里出来,喊住她,“今日你两个姐姐都回来,你往哪里去?”

    明昭回头道:“今日学院开学,我怎么也得去看看。若是无事,中午赶回来吃饭。三姐呢?又早走了?”

    隗氏道:“一个个的,我是管不了你们了。她天不亮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