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天

    闲来无事,整理旧物箱时,从箱子里翻出一些旧照片,有很多疏于护理没有压上真空保护膜,都被年岁腐蚀变坏了,只依稀可见一些残影,一些许久不见的同学,一时竟然忘了名字记不清当年的模样。赶紧拿起相机翻拍那些还可辩的相片,存放在电脑硬盘里。

    起初,我并不喜欢照相,从小到大我也没留下几张照片,至今我都没有一本属于自己的相册。小学的照片一张也没留下,当年洗一张照片要一块钱,那时的一块钱我起码要攒一个星期的零花钱,还得对妈妈用上九毛换一块的技俩,可以买十颗糖或一本小人书了,实在舍不得花在洗一张照片上,我对同桌说以后我想看照片了就找你借,可我不知道的是小学毕业后再也没有见过她。高中时候拍的为数不多的相片基本上都在毕业时送给同学留念了,只留下些合照,我以为自己是个不喜欢也不会缅怀过去的人,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往事,似乎越是久远就越发清晰。常在梦中梦回校园一遍又一遍经历些从前渴望经历却没勇气经历的事,例如放学送团支书回家,或躺着躺着突然发呆跳出来曾以为早已忘记的一些往事。

    几年前应一位朋友的邀约,去了趟成都,成都人的生活缓慢而休闲,最主要的生活节奏就是打麻将、喝茶、涮火锅,让我这位在深圳朝五晚九走路都带跑的人差点怀疑人生的意义。呆了漫长的两天后,为了让我不虚此行,她帮我报了一个旅行团,在乐山大佛和四姑娘山的选项中,我选择去觉得能让我更MAN点的四姑娘山,去时还借了台照相机。到了四姑娘山,我当然要求自由行,一个人租了一匹半腰高的高原小马,当我以为可以在荒野中策马肆意驰骋时,一位涂抹浓厚高原红的小姑娘紧紧拉着缰绳,嗯自由行游客是不能自由独自骑马的,于是马被牵着我被驮着在原始森林里游荡。我也没计划要拍什么难忘的照片,证明到此一游就行,但有一种心情在景色迷人的雪山前滋长的速度让我始料不及,巧夺天工的美景在方寸的镜头里切割出我梦幻中的景色,在纷乱的世界里,拿着镜头自有我想要的景致,摄影成全了我对这尘世的挑剔,那一瞬间我就决定:我要买台相机。

    赶在五一之前,在网上研究半天后,选购了一台松下FZ30,配有12倍的长焦,适合偷拍。我始终认为人像摄影偷拍才是最美的,自然流露的美有生活的味道。于是,拿起相机开启了我狗仔队一般的偷拍生涯,单位里不管美或丑的女同事都被我偷拍过,当然是健康的那种,偷拍后我自然没有猥琐地躲起来偷着乐,而是马上晒给对方看,往往给她们带来诸多的惊喜,好吧,有时也有被嗔打过。

    拥有了相机但我还是保持了另一种固执,从不去研读摄影理论,美,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度量,美就是自己所欣赏的。

    通过镜头,我看到了捕捉到了许多以前从来不曾留意过的东西,你以为你了解身边的一切吗?也许只是熟视无睹罢了,匆匆忙忙碌碌的生活里有几何肯停下来静静地凝望一朵飘过的云,即便是热恋中去压草的情侣们,估计也是眼睛看着天空焦点却在千里之外吧。

    通过镜头,也捕捉到了很多曾错失的东西,平凡的生活里面,蕴含着许多不经意就从身边溜去的美丽。即便是你真心有留察到某些美好,但也是一恍而过,并随着时间悄悄淡逝,惟有拍下照片,让那一瞬间变成永恒,此情方可追忆。

    除了拍摄人像、美景,我还突然迷上微距,发现在另一个角落,曾经的视而不见变得美艳绝伦,甚至曾害怕或厌恶的东西,在另一个视角下是如此的娇艳美丽,比如毛毛虫。对于毛毛虫,我有很深的童年阴影,在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夏日中午,我和往常一样陪着邻居家一年级的小女孩一块上学,去学校的路上会路过一个堆积松木树枝的广场,树枝堆积如山比三层楼还要高,我们念的是陶器厂厂办小学,烧制粗陶的龙窖是必须要用松木树枝烧火的。那天路过广场时,我发现后面的小女孩磨磨蹭蹭沒跟上来,不停地跺着脚,我定眼一看,突然发现路面上竟然密密麻麻爬满了各种各样的毛毛虫,有的粗状得比手指还大浑身长长黑毛,还有不少正在往我们脚上爬,原来是正午的太阳把毛毛虫从松木枝叶中晒出来了,要抱大腿好乘凉吗,妈妈呀,赶紧拉上她一路狂奔一路拍打,很久很久以后仿佛都觉得老有东西在我腿上爬来爬去,从此我就得了密集恐惧症就有了个外号:我怕毛毛虫。但当我某一天咬着牙用微距镜头看到一只在枯叶上散步的毛毛虫后,在极近的视野中呈现的却只是艳丽,长久的凝视后,内心深处的恶感竟然慢慢退化了,从此我把外号改了:我不怕毛毛虫。

    当我开始尝试通过一张一张照片去解读生活,身边的一切都不再只是过眼云烟。

    有了相机,也是我此后疯狂迷恋户外的原因之一,至于户外没有几百万字都装不下那一次次的探险。